3、天之至私,用之至公。
关于“天之至私”,《道德经》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下万物生于有”;“治人事天,莫若啬”。
关于“用之至公”,《道德经》曰:“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为玄德”;“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天之至私,天之体也。人能擒此至私之道,则能生至公之用。说“天之至私”,是言其自然之理,微而不可知,所以私之至也;而“用之至公”,是因其自然之效,明而不可违,所以公之至也。圣人体之亦然。
由此可知:“至私”者,惟天道统摄,毫无他方意志。“至公”者,万物一理,更无他方私情。本元至私而不为私,其私亦公。如此天理昭昭,以“至私”为载道之“至公”之器,诚所谓“天下为公”矣。
天之至私至公,之于人,即是有为无为。《淮南子·修务训》曰: “若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人本天性,属“我”,然“我”之天性合于玄德,则无为而至公,是谓“厚德载物”。反之,如以一己之至私而欺天之至公,则属有为而且失德,“是谓不道”。古往今来,凡以至私之利为行为准则者,无不为私而伤私。其间,尤以宋元明清私家天下之欲膨胀者为甚。不但私之不保,更为华夏民族带来毁根性、断源性打击。
至私即至有,至公即至无。有形终皆坏,虚无乃长久。故内丹修炼纯阳之体,必要去尽有形之阴滓,以成就一灵圆觉纯粹、真性盘固不坏之功。此中无他法,惟凭“天之至私”之阳气自发,于万物同发中复正其神,收藏“用之至公”之元气以补养元真,如此长养中和之气以定根元,无须思虑何为本何为末,真神不识不知,念念回光,则“至公”“至私”两化,而入无为之境矣。
四、《阴符经》的养生观
《阴符经》的养生观,是其本体观、人天观向生命实践的直接转化。
从本体观的角度:“自然之道”作为宇宙万物的本原与存在依据,直接转化为以“虚无为本”的道德修行;“不神之神”作为宇宙万物的内在特性,直接转化为以“元神”为统摄的精气神炼化;“阴阳相推”作为宇宙万物的元始动力,直接转化为“禽之制在气”的玄牝妙用。
从人天观的角度:“观天执天”作为阴符总纲,直接转化为性命双修的养生宗旨;“立天定人”作为阴符法则,直接转化为“天人合发”的归真要诀;“至私至公”作为阴符玄理,直接转化为“五贼在心”的生命境界。
1、天有五贼,见之者昌
经云:“天有五贼,见之者昌”。识“五贼”,是养生的前提。
天人合一的生命视角告诉我们,生命本身无非是灵性能量的存在方式,而其运行法则,实质上是自我延续、自我更新的能量转换。生命灵能,本由先天虚一气所化,故所谓生,即是“贼”取天地万物能量的过程;死,即是被天地万物“贼”取能量的过程。
五贼者,其义有二:
其一,谁是五贼?曰:“五行之正气”是也。天有金木水火土五行之气,五气相生相克,人能认识并掌握其规律,则可依生克之理大利身心。五气聚而成形,散而为风。人能知此道而藏于身中,“盗天地正气,纳日月精华”,使精气与天气相济,久炼成丹,则可长生久视。反之,若不识五气之性,有悖生克之理,则真宝时时被盗、日日减损,终至枯竭。
其二,五贼贼什么?曰:天有“贼命、贼物、贼时、贼功、贼神”之能。“天之至私,用之至公”,合其机则长养万物,失其机亦肃杀万物。《隋书·炀帝纪下》曰:“故知造化之有肃杀,义在无私;帝王之用干戈,盖非获已。”《宣和遗事》曰:“君由天而臣由物,天能发生万物,亦可肃杀万物。”张果曰:圣人之理,“用大义除天下之害,用大仁兴天下之利,用至正措天下之枉,用至公平天下之私。故反经合道之谋,其名有五,圣人禅之,乃谓之贼;天下赖之,则谓之德。”然世人只知其天,不知其贼:昔炎帝不能有效抵御外部入侵,屡战屡败渐失权威,黄帝得其机以代炎帝,是贼天之命;帝挚荒淫无度,九年后诸侯废之,帝尧得其机以代帝挚,是贼天之物;尧器重舜为才干贤者,使其代行天子职权,天下大治,帝舜得其机以代帝尧,是贼天之时;大禹治水有功,受舜禅让且得诸侯拥戴,大禹得其机以代帝舜,是贼天之功;夏桀荒淫无道,内政不修,外患不断,殷汤得其机而革夏命,是贼天之神。
五贼之长养、肃杀,皆有天机。天地如此,养生亦如此。鬼谷子曰:“天之五贼,莫若贼神。此大而彼小,以小而取大。天地莫之能神,而况于人乎?”此等见识,皆是能见“五贼”者也。经云:“见之者昌”,丹经谓之“三家相见”,《文始真经》曰“见精神而久生,忘精神而超生”,无非要人识得五行正气乃长生久视之真药物,告诫修真之人,“五行颠倒,大地七宝,五行顺行,法界火坑”。顺五行之气,则生而死,死而生,生死不已。若修习内丹养生之道,必执逆施造化,颠倒五行。此中法要,一是逆生,一是用克。所谓逆生:金本生水,木本生火,却偏要向水中求金,火里栽莲。也就是精气神逆化返还的功夫。所谓用克:金本克木,木反因之而成器,内丹修炼借相互擒制以求“金木并”;水本克火,火反因之而不燥,内丹修炼借抽坎添离以达“水火交”。克中有生,五贼转而为五宝,一气混然,即是内炼养生正道。此道贵在“三家相见”,即是指“神入气穴”而化意土,真意为媒,引得心火肾水来交,肝木肺金相并。魂木神火合而为真心,魄金精水合而为真身,以真意调合,身心意“三家”归一结圣胎,实为五行归一成大道,故曰:“见之者昌”。同理,“见精神而久生”,即木火合为元神,金水合为元精,以真意为媒而相交,是真坎离、真阴阳相见相交,此为还精补脑、返本还元之金丹正途。
如此可见,所谓“攒簇五行”、“合和四象”,全在乎“凝神入气穴”,由一心之统摄而五行合三,三而合一。一切运化,皆在自身小天地之中,其要在于立德、明机、用妙,发之于内,见之于外,见其机而执之,大之于宇宙,小之于一身,知其神而体之,虽万物之众,不能出其胸臆,自然造化之力,皆为我有,更无小大之名。
2、火生于木,祸发必克
经云:“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防“祸发”,是养生的根本。
火生于木,火发则木必焚毁。火喻邪心,木喻本性,邪生於心,邪发而乱及性;奸生于国,时乱则国必危亡。奸比阴恶,国比一身。阴藏于身,阴盛则败其身。身心受累,性命随之。修炼者能掌握这个道理,防患于未然,预先降伏五贼,去妄存真,闭塞九窍,净化身心,不为后天五行所拘者,则可超凡入圣。
换言之:木中有火,火发必焚其真气。凡人性恶为火,火出则神散,神散则气离,气离则身死。火从木生,以水救之即不灰。人起火性,以柔救之即身不坏。人能制火,祸不能克乃成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