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注解版--第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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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第二十九章:天

本义: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故无失。夫物或行或随;或觑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通述:

如若因为自己的偏私妄念而要取得和驾驭天下,我不认为他最终能得成心愿。天下犹如神器,不可任意非为,不可随时拿在手中。如若任意非为,则会毁掉它,如果随时随在手中,将会失去它。

所以,圣人不会任凭自己的偏私妄念而胡作非为,而是会依道而行,因此,他最终不会失败。他不想着要把持天下,所以不会被天下人所抛弃。

世人秉性不一,有前行有后随,有轻嘘有急吹,有的刚强,有的赢弱;有的安居,有的危殆。因此,周公当时要除去的,是那种极端、奢侈的、过度的措施法度。让天下人能顺其自然,按照自然规律做事。

释义:

取:获得。

为:指有为,指违背规律去做事的行为。

不得己:达不到、得不到。

神器:神的器物,喻指强大而神圣的权力。

执:拿在手中。

无为:顺应自然,按规律办事。

物:指人,也指一切事物。

随:跟随、顺从。

觑:轻声和缓地吐气。吹:急吐气。

赢:赢弱、虚弱。

或载或隳:载,安稳。隳,危险。

泰:极、太。

图引:

本文为天、地、人、法四章中的第一章。作者搬出了一人一物,一是神器、一是周公。

神器,是上古时器神用来实现神权的器物,相当于神话故事中神的法器,神的权力,是通过法器来加以实现的。神器,在当时人的心目中,是最为神圣而又最为强大的器物。作者将天下世间比做神器。意在指出两点,其一,任何帝王将相或权威,都应当像尊重神器一样看待世人的所想所愿,这是周公“民之所愿,天必从之“的具体表现。而不应当因为自己的偏私妄念,而操控天下人,到最后,他的想法是不会得逞的;其二,神器是神的神圣之物,不归任何人所有,任何人将它拿在手中,都将会失去它。意为,天下人就像神器一样,不归任何人所有,凡是想把天下人牢牢控制在手中的人,都将会被天下人所抛弃。

紧接着,他搬出了周公,因为当时大家都打着周公的名义和旗号在做事,他便正本清源说,周公当时要除去的,是那种极端、奢侈的、过度的措施法度。用周公的行为,来指出,凡是各种极端、奢侈的、过度的措施法度,都是周公所反对的,让天下人能顺其自然,按照自然规律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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