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令冬至上元阳遁一局,甲已之日夜半生,甲子为值符,至日出卯时,是六仪击刑也。至庚午时,以甲子值符,加六庚于三宫。即六仪击刑时也。其时极凶,不可用事。
三奇入墓好思推,甲日那堪见未宫。丙奇属火火墓戌,此时诸事不须为。更加天乙来临六,月奇临六亦同论。
此乃乙丙奇临六宫在戌,谓之入墓,不但奇临之,遇丙日见戌字亦是。
王璋曰:“三奇入墓者,谓六乙日奇下临六宫,六丙月奇下临六宫,六丁星奇下临八宫。乙奇下临二月亦是。是谓三奇入墓也。”
又云:傍人入墓也。
假如阴遁四局,丙辛日平旦庚寅时,六丙月奇下临六宫,是谓月奇入墓。凡遇三奇入墓,纵有奇门,不可举兵,百事皆凶。
《经》云:“三奇入墓何时辰,丙奇乾上乙临坤。或遇乙奇居戌上,还加丁向丑中存。”丁乃阴火,死在寅,墓在丑也。王璋曰:“丙丁奇入一宫,乃火入水池;乙奇入六宫,乃木入金乡。三奇受制,万事不可举也。”
本理按:五行生旺,论阳生阴死,丙火生于寅,丁火生于酉,阳顺阴逆。丁火生酉逆行,沐浴申、冠带未、临官午、帝旺巳、衰辰、病卯、死寅、墓丑、绝子、胎亥、养戌。逢禄为临官,丙禄巳,巳乃丙火之临官。丁禄在午,午乃丁火之临官。丁墓在丑,艮八宫是墓。丁奇临艮八宫是丁奇入墓。戌非也。此乃论阴阳之正理。又如甲木生于亥,未为库,乙木生于午、沐浴巳、冠带辰、临官卯、帝旺寅、衰丑、病子、死亥、墓戌,阴库不在未,在戌也。所以削去雷取之讹也。
又有时干入墓宫,课中时下忌相逢。戊戌壬辰兼丙戌,癸未丁丑亦同凶。
葛洪曰:“三奇者,谓丙戌时为月奇入墓之时。”又曰:“凡遇乙庚日丁丑时,为丁奇入墓,黄昏是丙戌,故为月奇入墓。”
《三奇渊源》云:“六丁本火之精,化而成金,在震最明,生于丑,没于辰,前世名晓星者是也。”
又朱子断曰:“启明金星在西,日出则东见,即太白也。”故丁丑时亦为星奇入墓。
丙戌时丙属阳火,火墓在戌;壬辰时壬属阳水,水墓在辰;丁丑时丁属阴火,火墓在丑;
癸未时癸属阴水,水墓在未;戊戌时戊属阳土,土墓在戌;已丑时已属阴土,土墓在丑。
故戊已中央之土,赖母而生,所以戊同丙火生于寅,已同丁火生于酉。已上六时,干辰入墓,亦不可用。
五不遇时龙不精,号为日月损光明。时干来克日干上,甲日须知时忌庚。
葛洪曰:“五不遇时者,谓刚柔日相克,而损其明,纵有奇门,不可行,百事凶。”此乃时干克日干,名为本主不和,极凶。旧选择书内差,载时支克日干,所以不准。今本理校正历府通书,悉皆改正刊行。
截例诗曰:时干克日有灾危,甲日从午逆数之。若到戌亥便越过,百事不宜莫用之。
又起例曰:甲日怕庚已怕乙,乙辛庚丙最为殃。丙壬丁怕癸时恶,辛丁壬愁戊不良。
戊畏甲兮君莫用,癸应嫌已莫相当。
五不遇时者,即时干克日干,阳干克阳干,阴干克阴干也。
奇与门兮共太阴,三般难得总加临。若还得二亦为吉,举措行藏必遂心。
阳遁值符前二宫,为太阴。阴遁值符后二宫,为太阴。谓奇门与太阴,三者不能皆同。若得二者,亦吉,遇之可伏兵也。古经云:“择门,凡欲经求万事,宜休、开、生不合乙、丙、丁,即吉。”又取阴门相助,谓之三诈。凡太阴六合九地宫,助奇者,全备用之,有十分之利。若三门合三奇,无诈宫,谓之有奇无阴,得七分之利。若三门合三奇,谓之有阴无奇,犯者不利。若三门合三奇,下临太阴宫,名曰真诈。若三门合三奇,下临九地宫,名曰重诈。若三门合三奇,下临六合宫,名曰休诈。
已上诈门,嫁娶、远行、商贾,大吉利也。真诈宜施恩便,隐遁求仙。重诈宜进人口,取财拜官授爵。休诈宜合药治疫,祛邪祈禳之事并吉。若杜门合丁已癸,下临九地,名曰地假,宜潜伏。此三时加杜门者,可以藏形。若杜门合丁已癸,下临太阴宫,利遣人间谍、探事。若杜门合丁已癸,下临六合宫,利逃亡。若景门合乙、丙、丁,临九天,名曰天假,乙为威德,丙为威武,丁为太阴。三奇之灵,宜陈利便进谒干求。若伤门合丁已癸,下临九地,名曰神假,利葬埋。若惊门合六壬,下临九天宫,名曰人假,利捕逃亡。若太白入荧惑,已在其下,必获已上。若死门合丁已癸,下临九地宫,名曰鬼假,宜超度亡灵,抚众安民,破土修茔,伐邪、狩猎。五假各取其宜,随事用之。
更得值符值使利,兵家用事最为贵。常从此地击其冲,百战百胜君须记。
王璋曰:“亭亭者,天之贵神,背而击其冲为胜。推之法,常以月将加时,神后下为亭亭所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