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阳明的理解“至善”是“明明德”所追求的境界,也是“明明德”和“亲民”所共同追求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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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爱问:“‘知止而后有定’,朱子以为‘事物物皆有定理①’,似与先生之说相戾。”先生曰:“于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却是义外②也。至善是心之本体。只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③’处便是,然亦未尝离却事物。本注所谓‘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④’者得之。”
①定理,在朱熹的《大学。或问》中,有“能知所止,则方寸之间,事事物物皆有定理。”
②义外,《孟子。告子篇》中,有“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③至精至一,《书经。大禹谟》中有“人心惟危(易私故险),道心(依道之心)惟微(细微)。惟精(不杂形气之私)惟一(专一依据义理),允执厥中。”
④人欲之私,朱熹《大学章句》注此句,“言明明德新民,皆当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
【译文】
徐爱问:“《大学》中的‘知止而后有定’这句话,朱熹先生认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似乎和先生的说法相违背。”
阳明先生说:“在事事物物上去求至善,那就是将理义看成在心之外的了。至善是心的本体。只是‘明明德’达到至精至一的程度就是至善,但是也不能脱离事物。像朱熹的《大学章句》中的‘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这句就很恰当。
【解析】
这段非常具有代表性,也是朱熹思想和阳明思想的最尖锐对立之处的直接表述。我们都知道那个非常著名的“阳明格竹”的典故。在阳明先生早年,他还没有建立自己的学说体系,但是立志成为圣贤的理想早就在他心中扎根,在立志成为圣贤的探索中,阳明早年是听信了朱熹的“格物致知”之说,按照朱熹的说法,事事物物上皆有理在,于是阳明就与朋友一同静坐格竹子,他的朋友坚持了三天,就打熬不住了,主动败下阵来,阳明捋起袖子,说:“你歇歇,我上!”阳明的战绩明显比他朋友的要好,他坚持了七天,然后——就累得病倒了。但是同样没有格出竹子的理。从那以后,阳明开始对朱熹的学说产生了怀疑,直到龙场悟道,建立自己的学说体系,才彻底和朱熹的学说形成分庭抗礼之势。
朱熹认为“理”当于事事物物上求之,阳明认为“理”不外乎人之一心,其中最大的区别在于,到底哪个是第一位的,是事事物物,还是人之一心。按照朱熹的意思,“理”存在于事事物物中,只要坚持今天格一物,明天格一物,积少成多,终有一个融会贯通的时候,具体是什么时候可以通,朱圣人没有说,反正您就按我说的格吧!朱熹就是这么一个套路,“理”在事事物物中,外在的事事物物是第一位的,颇像我们现代唯物主义哲学中讲的承认物质是决定意识的,物质是处于第一位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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