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谈《传习录》王阳明心学精解(转载) 天涯(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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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爱曰:“存其迹以示法,亦是存天理之本然?削其事以杜奸,亦是遏人欲于将萌否?”

  先生曰:“圣人作经,固无非是此意。然又不必泥着文句。”

  爱又问:“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何独于《诗》而不删郑、卫①?先儒谓‘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②’,然否?”

  先生曰:“《诗》非孔门之旧本矣。孔子云:‘放郑声,郑声淫。’又曰:‘恶郑声之乱雅乐也。’‘郑卫之音,亡国之音也③’,此是孔门家法。孔子所定三百篇,皆所谓雅乐,皆可奏之郊庙,奏之乡党,皆所以宣畅和平,涵泳德性,移风易俗,安得有此?是长淫导奸矣。此必秦火之后,世儒附会,以足三百篇之数。盖淫泆之词,世俗多所喜传,如今闾巷皆然。‘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是求其说而不得,从而为之辞。”

  ①郑、卫,指《诗经》中的《郑风》和《卫风》。

  ②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朱熹《论语集注》中的话,意思是“坏的东西可以作为人的纵欲放荡之志的惩戒。”

  ③亡国之音,语出《礼记》中的《乐记》,原文“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亦。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

  【译文】

  徐爱问:“保存善事以让人们效法,也是保存天理的本然吗?删削恶事的具体细节用来杜绝奸邪,也是遏制人欲在萌芽的状态吗?”

  阳明先生说:“圣人作经,原本也无非是这种用意。然而也不必就因此而拘泥于具体的文句。”

  徐爱又问:“恶事既然可以作为警戒,保存戒条而删除具体的细节。为何唯独对于《诗经》中的《郑风》和《卫风》不予以删除呢?朱熹先生说:‘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对吗?”

  阳明先生说:“现在看到的《诗经》已经不是孔子所删定的旧本了。孔子说:‘‘放郑声,郑声淫。’又说:‘恶郑声之乱雅乐也。’以及‘郑卫之音,亡国之音也’等,这才是孔门家法。孔子删定的诗三百篇,都是所谓的‘雅乐’,都是可以在祭祀天地和祖先时演奏,都是用来渲染和谐,陶冶德性,移风易俗的,怎么会有郑卫之声?如果将郑卫之声用之于上述的场合,那无疑是在助长、引导萎靡消极的风气了。现存版本的《诗经》中看到的郑卫之风,必定是秦始皇焚书的那把火之后,闲得蛋疼的那些俗儒们附会上去的,以凑够三百篇的数量。而凡是这种靡靡之音的淫逸小调,常常是世俗所喜爱流传的,现在的街头巷尾不也是这样吗?‘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这种说法,是无法自圆其说时,另外找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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