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儒家、道家还是佛家,在个人的修养方面,都有“清心寡欲”的倾向,之所以如此,还是根源于“大抵七情所感,多只是过,少不及者”这个论断之上。在一些娱乐场所,常常会看到“禁止黄赌毒”的宣传标语,“黄赌毒”这三样东西,本质上代表的是人对自己没有节制的欲望的放纵,这三样是比较容易辨识的“恶”的东西。但是像父亲对儿子的爱,子女对父母的爱,这些属于“善”的东西啊,没错,但是即便是“善”的方面,也有一个“止”的境地,父母对儿女的爱,没有“止”,会流入溺爱。子女对父母的爱,缺少原则,会流入“愚孝”。
在中国古代的一个《二十四孝图》上,有一个“埋儿奉母”的故事,大意是晋代一个叫郭巨的人,在家境贫困时,妻子生下一个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奉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幸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这个故事,即便在我们所认为的“封建礼教吃人”的“万恶”的古代社会,对其表示反对的也是大有人在,即便拿出《孝经》中的思想,也是和这个故事所表达的意思相矛盾的,“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谓之悖德。”其埋儿养母,首先违背了老母的爱孙之心,其次陷老母于不仁,若知道孙子是因为自己而死,老母岂能再独活于世?到了那时,你郭巨到底是孝,还是大不孝呢?
其实这个埋儿奉母的故事,十有八九是作者杜撰出来的,这种故事本来不值得一驳,特别是这个故事的结尾,充满了浪漫主义的喜剧色彩,还挖出了一坛金子,作者的思路应该是这样的:郭巨夫妻的孝心感动了上天,玉皇大帝送给了他一坛金子。儿子不用死了,老母也可以奉养了,竟然是一个“从此,他们过着幸福生活”的童话般结局。作者的这种水平也就配和三岁幼儿讲故事去,但是我们还是拿这个故事来讲道理,来说明所谓的“止于至善”指的是“恰恰中理”这个意思。否则,打着“善”的旗号,哪怕往前多走了一步,即使是一小步,也将滑为了“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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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不可谓未发之中①常人俱有。盖‘体用一源②’,有是体即有是用。有未发之中,即有发而皆中节之和。今人未能有发而皆中节之和,须知是他未发之中亦未能全得。”
①未发之中,出自《中庸》,原文“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②体用一源,语出程颐的《伊川易传。序》,原文“体用一源,显微无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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