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礼”字即是“理”字,这是所谓“声训”,即用一个同音字解释被释字,两者间往往有一种词源关系,如“义就是宜”,“政就是正”之类。
【翻译】
徐爱问:“先生以为‘博文’是‘约礼’的功夫。我深思之后,还是没能理解,请先生略微讲解一下。”
阳明先生说:“‘礼’字就是‘理’字。‘理’所表现出来的可以看到的就是‘文’。‘文’隐微不现就称之为‘理’,实际是一个东西。‘约礼’就是要求人心纯然和天理相符合。要此心纯然和天理相符合,必须在‘理’的具体表现处用功。如表现在侍奉父母双亲时,就在侍奉父母双亲上学学习着存天理;表现在事奉国君时,就在事奉国君上学着存天理;表现在富贵贫贱的处境上时,就在所处的富贵或者贫贱上学着存天理;表现在处于患难、处于蛮夷的坏境时,就在处患难、处蛮夷上学存天理。无论是坐止起息还是视听言动之间,无处不是这样,随着理所表现的地方,就在那上面学着存个天理。这就是在‘文’中求‘博’,就是‘约礼’的功夫。‘博文’就是‘惟精’,‘约礼’就是‘惟一’。”
【解析】这段话难就难再几个名词上,其实就整个《传习录》来说,其文体都是比较通俗易懂的,但是其中一些“专有名词”确是比较艰涩难懂,而整个阳明学的精华又都蕴含在这些名词中,所以理解这些名词的确切含义就成了一个绕不开的问题。读《传习录》如果说有什么窍门的话——其实也不能称之为窍门了,应该说是学习所有古文的基本方法,那就是专门准备一个名词解释的本子,将其中“专有名词”的释义详细记录,然后用在代数学中学的代入法,将这些意思代入到文本中,这样对整个《传习录》文义的理解,可谓“思过半矣”!
下面谈下这几个让人头大的几个名词的意思,“博文”、“约礼”这两个词,语出《论语。雍也》,原句是“君子博学于文,约定以礼。”但是这样说估计您还是一头雾水,在这句中,“博学”两字和现在意思类似,可以理解为广博地学习,这没有问题,那“文”是什么呢?文化课?文学?文字?这些都是似是而非的。即便您去查古汉语字典,也无法找到正确的意思,在这里可以告诉你,“文”不是文化、文学、文字。文的含义比这些都要广泛丰富,我水平有限,只能给出一个贻笑大方的勉强解释,世间万事万理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称为文,这个解释只是为了当代的我们能理解而给出的,在此声明这不是阳明学中确切的“文” 的概念,阳明先生如果复生看到这个解释会打我屁股的。
“约定”是什么意思”,肯定不是现在我们说“我俩约定去肯德基吃饭”中“约定”的意思。“约”是简要的意思,在这里和“定”连用,是做动词用,和前面的“博学”对应,前面讲到了博学的内容是“文”,后面自然就要讲到简化后的要点要落在“礼”上。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这个“礼”字足以写好几部专著了,在此我也不知高厚的给出个解释,世间万事万理的规则和原理,或者可以称之为“本该如此”的那个东西,称之为“礼”,我知道这个解释听起来还是比较欠揍的,但我只能说到这个层次了,大家担待点,下面我们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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