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注解版--第三十一章

道德经 kai 暂无评论

注:

第三十一章人

本义: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莅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通述:

使用强权来达到目的,就像使用兵器一样,都不是吉祥的预兆,人们都厌恶它,所以以“道”的规则来办事的不以强权自居。左为阳,右为阴,阳生而阴杀,故这里身居高位且有远见的人平时居处就以左为贵而用兵打仗时就以右为贵。用强权兵力解决问题,是不祥之兆,不是这里身居高位且有远见的人所使用的东西,万不得已而使用它,最好淡然处之,胜利了也不要自鸣得意。如果自以为了不起,那就是喜欢杀人。凡是喜欢杀人的人,就不可能得志于天下。

吉庆的事情以左边为上,凶丧的事情以右方为上,偏将军居于左边,上将军居于右边,这就是说要以丧礼仪式来处理用兵打仗的事情。战争中杀人众多,要用哀痛的心情参加,打了胜仗,也要以丧礼的仪式去对待战死的人。

释义:

兵者,指兵器,代指强权。

物或恶之:物,指人。意为人所厌恶、憎恶的东西。

不处:不以强权自居。

君子:这里身居高位且有远见的人。

贵左:古人以左为阳以右为阴。阳生而阴杀。

恬淡:安静、沉着。

悲哀:一本作哀悲。

莅之:到达、到场。

图引:

地脉从善,人伦和美,本文尚左,以阳生为美。人法地,地法天,本章站在人法地的基础上,继续站在人伦的角度,对上一章的内容进入深入讲解。

作者认为,当人在自然界中身居高位时,要像身居高位的且有远见的君子一样做事,他们贵阳生,轻阴杀,这就像人吃鱼一样,要以养鱼为贵,以杀鱼为轻,但这两者却又是一并存在的。在自然界中,人和其他动物一样,都有生和杀的一面,这是自然之道的一部分,但不能因此而自鸣得意,而是要心存感念,正是因为有了对方的阴杀之因,才有了自身的阳生之果,万物都在此循环之中。

如果自以为了不起,崇尚阴杀之能,最后看到的的结果,将不会是自己想要的。


转载请注明:奇门网 » 《道德经》注解版--第三十一章

喜欢 ()or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