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注解版--第三十三章

道德经 kai 暂无评论

注:

第三十三章知

本义: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通述:

能认识到别人优缺的人,是有聪明才智的人,然后,不但能识人,还能识己的人,才是拥有明了通达智慧的人。能战胜别人,凭借的是自身的力量,能够克服自身不足的人,才会变得强大。安于自得者,会心生富有之念。然而,那些坚持力行、努力不懈的人,往往是富有志向追求的人。

任何人远离自身的根基,便无法做到长久不衰,就像修炼的人一样,虽然他们身死了,但他们并不会消亡,仍然会存在于天地之间,我们将其称为“长寿“,原因是他们虽身死,却守住了自己的神识这一根基。

释义:

知人:能认识到别人的优点和缺点

明:明了通达。

知足:安于自得,心生满足。

志:志向,追求

图引:

本章内容,简而概括之,智者,知可为,知不可为。

作者列举了三个例子,知人与自知,胜人与自胜,自足与自求,都是在讲,智者,不但应知可为,更应知不可为。那么,可为与不可为之间,它的界线或区别标准是什么?是不远其本。

因此,作者认为,每个人要认知到什么样的事可为,什么样的事不可为,要知道做事的根基在什么,这个根基分两方面,一是自身所求,二是自身所长。只要不远离根基,方可长久发展。


转载请注明:奇门网 » 《道德经》注解版--第三十三章

喜欢 ()or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