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注解版--第五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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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第五十三章守道

本义:

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大道甚夷,而人好径。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竽。非道也哉!

通述:

假如我只是稍微有些了解自然之道,就像行走于大道之上,唯一担心的是怕自己会斜行偏离大道,大道那么平坦,而人却喜欢走小路,总觉得那样更能显现自身的聪明才智。

如果为政者高高在上,凌驾于众人之上,远离了民众,那么,到头来只会田地荒芜,仓库空虚,而为政者却穿着锦织的衣服,佩带着光亮锋利的宝剑,饱餐精美的饮食,坐拥富足的财货,那么,这样的为政者,只不过是盗取了天下的盗中之魁而已。这种行为已完全背离了大道。

释义:

我:我,指有道的圣人。老子在这里托言自己。

介然有知:介,微小。微有所知,稍有知识。施:斜行。夷:平坦。

径:小路。

朝甚除:除,本义指宫殿的台阶,朝甚除,代指为政者高高在上的情形。

服文彩:穿着锦织的衣服,这里代指他们为自己的行为加以修饰,使其看上去更为光鲜,外表更符合大道。

带利剑:佩带锋利的宝剑,古代佩剑为装饰物,代表着身份地位,带利剑代指给自己崇高的地位。厌饮食:厌,饱足、满足、足够。饱得不愿再吃。盗竽:竽又作夸。即大盗、盗魁。 

图引:

本文以失道为政者的行为作为反例,来讲述应当守道而行。

本文一开头,先以自身为喻,来说明如果一个人在对自然之道的了解还不透彻全面的时候,应当及时检视自己的行为是否偏离了自然之疲乏。自然之道就如同大道一样平坦,因此,沿着平坦的大道前行,总会让他人觉得守道而为的人平常无为,而为政者们也和众人一样,喜欢走小路,有所作为,来彰显自身的聪明才智,结果却开始做违背自然和人性规律的事。

紧跟着,作者指出这样做的现象和结果,那就是为政者们高高在上,远离了民众,他们仿佛无所不能,什么都懂,却使得民生凋蔽,唯有他们富足,这样的为政者,虽然他们标榜自己的行为是符合某种社会道德的,其实他们早已偏离了自然之道,他们盗取的不只是货物,还给自己的行为冠以伟大光荣的名号(服文彩),并给自己以崇高的荣誉和地位(带利剑)。其实,他们只不过是更大的盗贼罢了,他们的所作所为,早已远离了大道,虽然他们经常冠以各种大道之名在做事。

本章一开头,便在讲人容易走偏,然后开始讲反例,讲完反例后,作者再讲如何防止偏离大道,即要懂得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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