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注解版--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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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第三十七章:无

本义: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通述:

天道运行,有其自身的规律,生长收藏,生生不息,它仿佛只是顺应了自然,而无任何作为,然而,顺应自然,才是最大的作为。侯王如果能顺应自然之道来为政治民,万事万物就会自我化育、自生自灭而得以充分兴起。

当你看到万物因顺应了规律而兴起,就会产生偏私妄念,想要有一番更大的作为,这时候,能慑得住他的,只有民众那颗无知欲,不受名教所蛊惑,追求本真生活,不被贪欲所迷的心。在这样的民众面前,他也将难以产生贪欲之心。这时,天下自然将回到清静无为的状态中,天下便自然而然的将会实现安宁稳定。

释义:

1、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是指顺其自然,不妄为。“无不为”是说没有一件事是它所不能为的。

2、守之:即守道。之,指道。

3、自化:自我化育、自生自长。

4、欲:指贪欲,知欲

 图引:

作者先是讲自然之道的运行,总结和强调按规律办事,万事万物将自化。再次强调如果王候能够按照自然规律和人性规律来治国为政,必定兴旺。

随之,作者提出了新的问题,当兴旺之时,这个人因为自身取得的成就,而产生私妄之心,有可能从英雄一夜之间化身成为独裁者,然后,老子说,我有一个办法可以镇慑住这样的人,让他不敢产生偏私贪妄之心。这个办法即,无名之朴。这个办法,作者在《道德经》的前言中便已写到,第二章中“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作者在第十九章中,也提到“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少私寡欲,绝学无忧“等到整个《道》部分最后一章,作者亮出了最有力的观点,即解决问题的本身,在于民众自己,只要民众有独立思想,崇尚自然和人性规律,不受名分和教化的影响,追求本真的生活,就算有“智者”,也不敢胡作非为,到时,天下皆无为,则无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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