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注解版--第四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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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第四十八章消知障

本义: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通述:

求学的人,越是学习,其学识就越是增加,他越是学习政教礼乐等违背规律的知识智巧,其知见障就越是增加,其而学道却恰好相反,每天的学习,都是在减少知见障,减少自身的偏私虚妄之念,以至到了最后,能够遵道而行,不妄为。不妄为,方能合道而行,事有所成,有所作为。

治理国家的人,不要常以自己偏私虚妄之念所产生的治国理念去影响和干扰民众。如果因为推行繁苛政举而对民生民意民心产生干扰。看似有为,却是妄为,这样的人,是不值得让他得来管理天下的。

释义:

学:这里指所学的内容,即政教礼乐等违背规律的知识智巧。

益:增加。

为道:即学道,指通过修行,来减少自身的偏私虚妄之念,求证天道的过程。

损:减少。

无为而无不为:不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

取天下:治天下,管理天下。

无事:即无扰攘之事。

有事:繁苛政举在骚扰民生。

图引:

作者在上一章中提出,要明内守,方能不妄为,而明内守的关键,是消知见障,方能不妄为,而得其成,这一章,则接着讲知见障的产生和消除。

作者认为,求学和求道,二者是有差别的,求学,每天知识都会增加,但随之增长的,还有知见障,特别是学习那些违背人性与自然规律的政教智巧,学得越多,偏私虚妄之念就越是增加,知见障就越是严重。

人有所识,易有所碍,然不以其状为碍,奉之为常。是故人若心存偏私虛妄之念,以至痴执者,虽有耳目,却不分主次远近,难现阴阳虚实,心为诸般表象所迷,此谓知见障。

而求道却不同,求道的目的,在于消除人的偏私虚妄之心念,也就是消除知见障,以求行不妄为。因此,为政者,求道比求学更重要。否则,心存偏私虚妄之念,强推那些有违人性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繁苛政举,看似是为政者有为,实为妄为这样的人,是不值得让他得来管理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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