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注解版--第五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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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第五十一章生长

本义: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通述:

天道可生化万物,德行可养育生长万物,万物在天为气,在地成形,生而长之,长而成之,成而收之,于是有了生长收藏之势。因此,万物莫不以遵从天道而推崇德行。天道受人遵从,德行受人推崇,就是因为他们顺应自然之道。其德行可生养他物,万物经历了生而长之,长而成之,成而收之的整个过程。

帮助他们生育长成,却不剥夺他们的权利,将那些权利占为已有,有所作为,却又不强加自己的意志,引领民众,而不替它们做决定。这便是遵丛生长收藏变化之理,就是孕化万物的行为。

释义:

物形之:指万物在地成形。

势成之:指万物顺应生长收藏之势,这种形势是自然之道的一部分,不可逆转。

尊:遵从

贵:推崇

养:爱养、护养。

覆:维护、保护。

图引:

在《道经》第二章、第十章、第二十八章中,作者都在讲解“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这一道德经的核心思想,在《德经》中,本章也再次重申了相应的行为,所不同的,《道经》中重点讲解要遵从“生长收藏”之道,而《德经》中,重点强调要有推崇按“生长收藏”之理做事的行为。而这个行为的重点,是在生和长,也就是生而畜(育)之。

同时,作者调了,就算一个君王或是圣人,为天下人做了生而畜之的贡献,也没有权利剥夺民众自生自长的权利,更没有权利强加自己的意志给民众,来引领民众,替它们做决定。否则,便如上一章所言,子欲生生之厚,反促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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